2009年4月20日 星期一

老街阿!!



這是星期六去三峽老街走走所拍攝的照片。

政府因為要把這地方改建為觀光區,所以把建築物整個重新改建。乍看之下,建築物的確回到60、70年代的風味,除了少了一些舊舊依附在牆上的污漬,和磚塊剝落的痕跡,或許政府可能沒打算刻意製造一些這樣『舊式』人為效果吧。但是,仔細一看,會發現在老街店門口所懸掛舊式招牌下面,還莫名出現了現代材質的招牌,大喇喇放在店門口,再往裡頭看所販賣的東西,怎麼看都是因為『觀光』而延申出來的商業化模式。老實說像是新舊時空穿叉格格不入的感覺。或許店家在不想破壞老式建築的招牌,所以自己重新製作一個,而產生的一個新的地方論述說明『只有這條「老』街,才有販賣這樣「新(現代的)」口味牛角麵包或新的小玩意兒』就好像布希亞索說的『物需要變成符號,才能變成被消費的物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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